2025年度大岗镇在职干部、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和退休工勤人员体检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时间:2025-08-18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HZB2025G07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度大岗镇在职干部、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和退休工勤人员体检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81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九点付款及结算方式

原文:

1)、当次体检项目完毕,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当次完成的体检人数结算表(按实际体检项结算)及采购人整体体检情况报告后且收到发票后,采购人办理财政支付手续。

2)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有效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

    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中标通知书。

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现更正为:

1)第一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且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20万元;第二期:体检工作开展一个月且收到发票后,支付15万元;第三期:体检项目完毕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完成的体检人数结算表 (按照实际体检服务费扣除第一期和第二期付款后的费用结算) 及采购人整体体检情况报告后且收到发票后,采购人办理财政支付手续。

2)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有效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

    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中标通知书。

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二、第二章《采购需求》的商务要求 付款方式

原文: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00%,1)、当次体检项目完毕,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当次完成的体检人数结算表(按实际体检项结算)及采购人整体体检情况报告后且收到发票后,采购人办理财政支付手续。 2)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有效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 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中标通知书。 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现更正为: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00%,1)第一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且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20万元;第二期:体检工作开展一个月且收到发票后,支付15万元;第三期:体检项目完毕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完成的体检人数结算表 (按照实际体检服务费扣除第一期和第二期付款后的费用结算) 及采购人整体体检情况报告后且收到发票后,采购人办理财政支付手续。

2)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有效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

    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中标通知书。

    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三、第五章《合同文本》第七点付款及结算方式

原文:

1)、当次体检项目完毕,乙方向甲方提供当次完成的体检人数结算表(按实际体检项结算)及甲方整体体检情况报告后且收到发票后,甲方办理财政支付手续。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有效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乙方名称一致;

    乙方凭以下有效文件与甲方结算:

    1)合同;

    2)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

    3)中标通知书。

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

现更正为:

1)第一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且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20万元;第二期:体检工作开展一个月且收到发票后,支付15万元;第三期:体检项目完毕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成的体检人数结算表 (按照实际体检服务费扣除第一期和第二期付款后的费用结算) 及甲方整体体检情况报告后且收到发票后,甲方办理财政支付手续。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有效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

    乙方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

    3)中标通知书。

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0818

三、其它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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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

 址:大岗镇豪岗大道13

联系方式:020-34980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番海招标(广东)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1385号番海招标

联系方式:020-858210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话:020-85821060

番海招标(广东)有限公司

2025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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